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消除危险纠纷案-德扑圈app官网

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消除危险纠纷案

2012-04-24 16:27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浏览:531    作者: 李善仕

   

4月18日下午5时,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处一起消除危险纠纷案,保证全县11个乡镇,28万人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城关镇王湾村刘某房前的7棵树木生长高出县供电公司110千伏汾黄线架空电力线,随时将会造成其断路,危及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电力设施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35—1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最大风偏距离3.5米,最大垂直距离4.0米。依此,县电力公司多次与刘某协商让其砍伐此树木,刘某不予理睬。3月9日将刘某诉至法庭,4月12日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县法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及时给刘某送达各种法律文书,组织法官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争取能庭前达成和解协议,但因双方分歧大,未达成协议。

4月18日上午,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双方当事人争论激烈,分歧仍然很大,庭中仍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官没有灰心,利用午休时间,给当事人做工作,从危害结果,应负法律责任,全面细致地给被告做工作;向院领导请示,做好先予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夫不负有心人。下午3时,被告终于同意先修剪7棵树的树枝。法官“乘势追击”,及时制作民事裁定书,快速赶到刘某住处,依法对被告刘某房屋门前影响原告110千伏汾黄线架空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予以修剪,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保证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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