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掌致鼓膜穿孔,赔钱又获刑
因为一堆垃圾,邻里间发生争执继而动手,一巴掌致被害人左耳鼓膜穿孔。近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秦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详情
2016年7月4日傍晚,家住保康县寺坪镇的王某和往常一样,吃完饭后准备出去散步,当她刚刚走到邻居家门口时,就发现了自家厕所门前有一堆垃圾。此时,她看到被告人秦某的妻子林某走了过来,便质问是否是林某倒的垃圾。林某承认是自己所为,并称这是“公家的地方”。王某认为林某把垃圾倒在自家厕所门前对自己造成了不便,于是和林某吵了起来。被告人秦某听到邻居说有人正在和自己的妻子吵架,便立即闻讯赶至现场。争吵也随之进一步升级,演变成了秦某和王某互相辱骂。在此过程中,秦某因为王某的一句话被激怒,愤怒之下用右手打了王某左脸一耳光,王某被打后紧紧拽着秦某的衣服不松手。最后,在旁人的劝说下,两人才终于各自回家。回家后,王某感觉左耳听力下降,后经司法鉴定,王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治疗6周未能自行愈合,其人身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秦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不该因一时冲动而动手打人,并主动赔偿了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3779元。
审理结果
保康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此案系邻里纠纷所致,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积极赔偿等情节后,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