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润民心-德扑圈app官网

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润民心

2023-05-04 17:52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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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4月28日上午,保康县法院歇马人民法庭法官走进歇马镇大垭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并以案说法,结合这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开展法律宣讲。保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海参加活动,并为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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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系同村邻居,被告王某因建设精准扶贫房屋,挖断了原告邹某回老屋必经的进路口,并将其水管挖断,原告邹某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侵犯了原告邹某的通行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当庭判决王某立即修复挖断的路口和自来水管,将占用的路面恢复原状。

原告刘某以被告大垭村村委会雇其看护、保管山林多年应支付劳务工资为由诉至保康法院。法官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时,仅约定将具体区域的山林交由原告看护、保管,以及在砍柞时分成,并没有约定给付劳务工资,且原告刘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其确实付出了理应得到8000元工资的劳务,因此当庭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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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结束后,张永海院长借助巡回法庭平台,向现场的干部群众介绍了保康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宣判的案例,从相邻关系的概念、类型、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三个方面对常见的相邻关系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村民在处理邻里关系时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友善和睦,礼让谦和;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要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保康法院将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大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的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坚持将巡回审判与法治讲堂有机结合,加大以案说法工作力度,不断延伸普法触角、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思路,持续强化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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