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戴 权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洪波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韩兆锦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人民法庭庭长;
吴正荣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歇马人民法庭庭长;
杜少勇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吕刚惠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戴 权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洪波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黄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韩兆锦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歇马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正荣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马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向国刚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杜少勇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柳代泉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道明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尚 波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龙飞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马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